南方财经6月25日电,水发燃气公告,公司及多位时任高管因2020至2023年间定期报告财务信息披露不准确,分别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和中国证监会大连监管局的监管警示及警示函。上交所指出,时任董事长尚志勇、时任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李启明、时任财务总监闫凤蕾未勤勉尽责,违反多项股票上市规则;大连证监局也因同样原因对公司及相关责任人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此外,公司还曾因收购通辽市隆圣峰天然气有限公司股权时信息披露不充分,以及原控股股东派思投资未完成业绩承诺且未及时披露进展,两次受到上交所口头警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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